如何破解巡察工作面临的深入不足、衔接不畅、覆盖不全等问题,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巡察工作面临的“考卷”。2017年6月以来,台州路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健全完善“三三三”巡察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开展13轮73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3514个,移交线索313起,党纪政务处分140人,移送司法7人,清退(收回)资金3680余万元,规范资金存放8.48余亿元。
“三种方式”巡察,精准实施监督
常规巡察规范开展
根据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结合路桥实际,深度细化巡察工作的流程和内容。运用项目化管理方式,将巡察分解为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立案归档等7个环节和89项具体任务,把检查内容细化为11个板块132个具体项目,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专项巡察精准发力
坚决贯彻“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实施专项巡察,不断提升政治巡察监督效果。如今年8月,路桥区委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区10个镇(街道)及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农水局等13家区级机关单位扶贫领域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反馈相关问题131个。
授权巡察扩点拓面
对全区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党组织,以授权巡察开展巡察工作,拓宽覆盖面,延伸监督视角。如授权区卫健局党委成立路桥区卫健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完成对2个医共体(10家医疗单位)和2家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1个,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6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三项制度”整改,确保问题清仓
“清单销号”制
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巡察办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建立整改督查清单,落实销号管理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前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1985项,已整改完成1961项,整改完成率达98.8%。
“领导督导”制
建立区领导督导分管部门单位整改工作机制,区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单位的巡察反馈会,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汇报整改情况,联系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建立领导约谈制度,对整改主体责任不清、进度较慢的,由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约谈“一把手”,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共约谈“一把手”12人次。
“回访检查全覆盖”制
通过已完成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方位无遗漏的回访检查全覆盖,对已经销号问题再巩固,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再督促,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问题再追责,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实行“双反馈”模式和“双汇报”制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至第九轮共44个党组织的回访检查工作,对巡察反馈的1162个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共156项,其中新发现问题共17项。
“三个目标”治理,注重成果转化
整治共性问题,放大监督成果
对前十二轮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共性问题分类通报机制,向有关牵头职能部门提出专项整治建议,推动全区各单位主动查纠整改。如针对巡察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区财政局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规范资金存放共8.48余亿元。
健全制度规范,推动深化改革
坚持管长远、促长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既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又完善制度深化整改成效。并在区级层面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实现巡察一地、规范全区的目标。如针对存在选人用人共性问题,区委印发《关于规范科级以下机关干部调动、挂职、借用、抽调等工作的通知》《路桥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并开展全区性专项整治,调整干部岗位280余人次。
公开通报警示,形成持续震慑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三通报两公开”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强化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问题整改经得起检验。坚持巡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全覆盖,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载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运用巡察鲜活案例制作廉政宣传片,分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坚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提高巡察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共通报曝光17起,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4次2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