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6日,中交地产(000736)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诉中交地产、重庆路桥(600106)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渝民终860号民事判决书,中交地产与重庆路桥被判定共同承担本金3100万元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
中交地产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执1778号《结案通知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信达重庆分公司申请执行中交地产、重庆宇鸣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路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渝民终8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7165.166万元及利息等。
执行过程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划拔中交地产银行存款金额为7075.87万元。
中交地产于公告表示,鉴于本案所述事项属历史遗留,且公司认为终审判决由中交地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不合理的,公司正加紧准备采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等措施积极应对。
上述事项正在进展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若经再审程序后未产生改判效果,本事项可能公司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